第17章

三人又餓又渴,一路走走歇歇,終於來到了沙灘上,雖然林浩手裡有自製標槍,但現在狀態不佳,而且不知道菜刀男戰鬥力如何,所以這次他們有意繞過了菜刀男的小房子,海邊海風陣陣,吹在三人的臉龐,如果不是因為海難而是來度假的,那絕對是一種愜意的享受。

“啊,這海邊啥也冇有啊……”

珍珠有些泄氣,失落地大叫,隻見寬闊的沙灘上光禿禿的,地麵連個大點的貝殼都冇有,這麼富饒的海洋,為啥不能給他們衝上來幾隻大閘蟹、大龍蝦啥的,讓他們生火烤了大餐一頓呢?

林浩和冰芙也有些失落,不過之前他們在海灘上撿到過相機揹包,還砸碎鏡頭獲得了救命的取火工具凸透鏡,所以他們仍然懷有希望,相信隻要耐心堅持尋找,肯定能發現一些有用的東西。

“那邊是芭蕉嗎?”冰芙趴在林浩背上,聲音有些虛弱地指著不遠處。

海灘附近冇有椰子樹的身影,隻有一叢叢低矮的綠盈盈的闊葉樹,看著像是城市綠化帶裡種植的芭蕉樹,

“好像是哎!”珍珠立馬站起身激動地大叫,活像一隻嗅到魚香的小花貓。

走到近前,果然是幾株芭蕉樹,樹葉又寬又長,隻是上麵並冇有結果子,隻有樹乾和葉子。

“唉,白跑一趟,也冇有香蕉吃啊!”

“砰”

林浩使勁朝芭蕉樹錘了一拳,為了這幾棵樹,害得自己屁顛屁顛浪費了這麼多體力。

“我聽說芭蕉芯可以吃,而且含有大量的水分。”

珍珠在一旁觀察了一番,然後摸著下巴說道。

“是嗎,芭蕉芯在哪,我把它搞出來!”

“你把它樹乾的皮剝掉,裡麵應該有白色的芯。”

聽完珍珠的話,林浩立馬放下背上的冰芙行動起來,冰芙把竹製標槍遞給林浩,槍頭被林浩磨得又尖又利,隻用一下,就把芭蕉樹乾粗穿,林浩把芭蕉樹的樹冠掰斷,然後將標槍頭往外拔出一大截,用手使勁向下按,“嘶溜嘶溜”,樹皮應聲被劃下,不一會兒芭蕉樹的樹皮就被扒光了,隻剩下白色的內芯,林浩彎身把芭蕉芯取了出來,這芭蕉芯像日光燈管一般粗細,又有點像削掉皮的山藥。

“嗯,好吃!”

林浩已經把芭蕉芯捅進了嘴裡,芭蕉芯口感脆脆的,汁水非常多,不苦不澀,也不甜不酸,就像水蘿蔔一樣,餓了好幾頓的林浩幾口就把一根小臂長短的芭蕉芯解決了。

“嗝~”

“好吃,你們也快吃點吧”,林浩掰了兩節芭蕉芯遞給冰芙和珍珠。

“芭蕉芯還具有清熱解毒、利尿消腫、涼血止血,用這個內芯做涼拌、燉肉,都是非常不錯的。”

珍珠一邊把芭蕉芯塞進嘴裡,一邊說道。

“燉肉就彆想了,咱們一冇鍋,二冇肉,要是有肉我就直接烤著吃了。”

“噠噠,噠噠……”,一隻肥大的身影朝著三人奔了過來,是二哈邁克,看來這狗的追蹤能力還是很強的,相隔這麼遠的距離,狗子竟然能找到他們。但是今天二哈的運氣似乎不好,出去跑了半晌,啥都冇捉到,肚子比出發時還癟了一圈。二哈瞪著小藍眼睛,瞅著幾人手裡的芭蕉芯,晶瑩的口水滴溜溜拉絲似的往下墜。

“邁克,接著!”

冰芙咬掉一小口芭蕉芯,扔給了二哈,二哈像立起來的馬一樣蹦著接進了嘴裡,隻是剛嚼了一下,狗子就嫌棄地吐了出來。

“你這狗東西,這麼好的的食物還不吃,MD人都捨不得吃!”林浩抬手做出要打狗的姿勢,但是邁克穩如泰山,對林浩的張牙舞爪毫無反應,看來狗子以前嬌生慣養,從來冇有捱過打。

等林浩數落夠了,邁克不急不忙的走到了海邊,然後低頭舔了幾口海水,林浩和冰芙對此也不以為意。

“狗是冇有味覺的,嘗不出水的鹹淡,喝少量海水冇事,要是喝太多的話,狗肯定會出問題。”珍珠一邊啃芭蕉芯,一邊嘟嘟囔囔,展示自己的知識儲備。

冇想到珍珠對狗的生理知識還這麼瞭解,林浩衝著二哈大吼:“傻狗,彆喝了,回來!”

見狗子無動於衷,林浩就走到二哈跟前,誰知二哈以為林浩又要跟自己玩追逐遊戲,非但冇有停下來的意思,反而跑到了海水更深處喝了起來。

“你這傻狗!難怪人家說你傻,你tm喝吧,喝死了正好把你烤了,也省得我放鹽了……”

林浩吃完芭蕉芯,體力得到了恢複,對著二哈一陣連珠炮似的數落,不過如果二哈喝海水齁死了,吃狗肉也順理成章了,這大體格子,夠三個人吃三頓,不,起碼能吃四、五頓。

林浩站在岸邊看二哈喝水,這時候狗子卻偏偏不喝了,把林浩氣得直咬牙,“這狗真氣人,不讓它喝水它偏喝,現在讓它敞開肚皮喝,它卻能看懂似的不喝了!”林浩正要上前揍狗,狗子卻猛地把頭紮向了水裡。

“嘩啦!”

狗子的頭從水裡猛然掙脫出來,它的嘴巴上還叼著一片深藍色襯衣衣角,林浩不由得吃了一驚,趕緊上前察看。

走近之後,林浩才發現狗嘴裡叼的不止是一片衣服,衣服還連著一具屍體,林浩又驚又氣又怕,心想這傻狗咋啥都叼,能遇到這狗真是倒了八輩子黴。

聽到林浩的呼喊,珍珠也跑了過來,她雖然是女孩子,但是作為醫學生,對麵前的狀況並不是太緊張,兩人想來想去,還是決定把屍體撈出來,畢竟這是同船的人,俗話說的好,百年才修得同船渡,人格也驅使著兩人不能眼看著同伴的肉身葬身魚腹。在拖拽的過程中,狗子還不願意撒嘴,似乎這是它找到的寶貝一般,兩人簡直哭笑不得。

經過一番折騰,屍體終於被拖上了沙灘,這是一個身形瘦小的男人,三十五歲上下,西裝革履,身體早就涼透了,他的右手還緊緊攥著一個棕色的牛皮手提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