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見李雨蓁的態度誠懇,蘇青柏滿意的點了點頭。

不錯!

態度很誠懇!

事實本就是如此。

去TM的,彆人認為的法律最公正的審判。

憑什麼要彆人認為?

自己一方贏了纔是接受司法最正確的審判。

要是贏不了的話,輸了官司,憑什麼談正確?

你丫官司都輸了,還和我說這些,這不扯淡嘛。

審判長:你在質疑我的判決?

庭審結果,誰贏了,誰就是正確的,真的有問題直接向相對應的司法機關舉報就完事了。

冇問題,質疑也冇有用。

冇多久。

相關的工作人員進入等候室。

通知上訴方和被上訴方,雙方律師進入庭審。

被上訴方呂偉和另一名男律師入座。

上訴方,也就是齊豐一方,蘇青柏帶著李雨蓁來到了上訴方席位上。

等到雙方律師和被告當事人齊豐入場完以後。

書記員開始宣讀法庭紀律。

“一:.....”

“二:.....”

“三:......”

......

宣讀完畢,接著開口:“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

唰唰。

庭審現場,所有人起立。

林友平和另外兩名審判員進入庭審審判台。

林友平一身法官袍,站在了審判長的席位上。

對著審判長席位的話筒開口:

“請坐下。”

唰唰。

庭審內,所有成員坐下。

書記員彙報:“報告審判長,本案各方當事人均已到庭,法庭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

咚咚。

林友平敲響法槌。

“現在開庭!”

林友平低頭看了一眼審判長席位上的材料:“請上訴方,陳述出庭人員身份。”

.....

與此同時。

由於齊豐的這個案子在互聯網上備受關注和爭議,又是以直播庭審的方式開庭,不少律師和對這場案件感興趣的相關人員都在通過直播關注著這場庭審。

此時,羅大翔正開啟直播,直播著這場庭審。

庭審畫麵中。

審判長林友平正在覈實出庭人的身份和資訊。

羅大翔對於目前的庭審狀況進行了大概的梳理:

“這一次法評的案子是齊豐的二審案,一審的結果想必大家都清楚了,齊豐被判處死刑罪,這個案子當時結束以後,我也進行過解說。”

“大家可以從我的視頻裡麵詳細的瞭解一下一審過程,剩下來的我就不多說了。”

“咱們回到庭審中。”

“庭審目前剛開始,我先來講講這場庭審的關係。

這一次的案子,是齊豐不服一審的判決,向北都高級法院對檢方提起的上訴。

現在審判長正在對於上訴方和被上述訴方的資訊進行覈對。

這一次開庭的審判長是林友平法官,現任北都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是一名赫赫有名的**官,主持過很多場有名的判決,對於某些律法有獨到的理解。

左右兩邊坐著的是合議庭成員,兩名審判員。

這兩名審判員也是北都高級法院很有經驗的執法工作人員,左邊的審判員是方梅審判員,位於右邊的是朱雄審判員。”

“被上訴方是檢察機關,律師是呂偉呂律師,在刑事專業有著非常豐厚的經驗,上訴方就是齊豐了,對於一審的判決不滿,提起了二審的上訴。”

羅大翔說完。

評論區出現了一陣詢問:

“羅老師,那你對於這個案子怎麼看?你覺得誰能勝訴?”

“ 1,我也想知道誰能勝訴,更希望齊豐能夠勝訴,但是目前來看的話很難。”

“公訴案件,一般證據都已經定型了,齊豐殺人證據事實檢方已經定性了,想要勝訴很難!隻能說很難!”

“很難也有希望不是嗎?反正我是希望齊豐能夠勝訴,目前就看找的律師怎麼樣了。”

“羅老師,你覺得誰會贏?”

....

麵對評論區的提問,羅大翔搖了搖頭:

“具體的判定還需要看庭審過程,正當防衛在我國庭審的判處中獲勝比例不能說不大,隻能說很小。

希望這一次大眾關注的庭審案,能夠改變這現狀吧,好了,場外話不多說了,現在已經進入到了下一階段,大家往後看吧,相信這會是一場精彩的庭審辯論。”

對於蘇青柏,羅大翔還是抱有一絲希望的。

但是這個案子,說實話,很難。

隻能寄托於希望了。

.....

庭審現場。

上訴方和被上訴雙方的資訊覈實完以後,林友平敲響了法槌,開始宣讀案由:

“本案上訴方齊豐,對於自己在一審中的判決不滿,所以提起了二審的上訴,上訴方,這是不是上訴案由?”

蘇青柏坐在上訴方席位上,整理了一下材料,點頭:“是的審判長,這是我方的上訴案由。”

林友平敲響了法槌。

“關於上訴方的案由,本院進行了確認,確認屬實,下麵請上訴方陳述上訴的申請和依據。”

蘇青柏簡單整理了一下手中的材料,隨後開口陳述:

“我方對於本次庭審的訴求很簡單,希望法庭能夠按照法律依據,來對我方當事人進行合理的判處。”

“下麵是我方的訴訟請求。”

“一:我方當事人當時在商場內,並不是故意殺人,而是進行著正當防衛的舉措,在對方兩人對於我方進行攻擊毆打的情況下,我方當事人隻是一名受害者,進行合理的正當防衛行為,根據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的解釋,對於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采取製止行為,導致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判處無罪。”

“二:對於檢方一審時對我方提起的控訴,造成了我方遭受了不必要的損失,依據國家賠償法,我方要求檢方對於我方當事人按照國家賠償法中的規定,賠償我方五萬五千八百六十四元七角五分。”

“三:要求檢方對於我方名譽所遭受的損失,進行公開的發文澄清,以避免後續對於我方聲譽造成損失。”

“四:我方當事人現如今正值青年學生,此次事件對於他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我方要求對於我方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補償措施。”

蘇青柏的訴訟申請陳述完。

觀看庭審直播的人都覺得離譜...

這...

訴訟申請無罪還可以接受。

你還要檢方進行賠償?!

而且還是當庭提出來,隻能說一句: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