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其中王公侯三個爵位,那是獨屬於國君的爵位。

伯爵,子爵,男爵,這三個爵位則是屬於國君麾下的城主和臣子們的。

但爵位也不是什麼阿貓阿狗都能封的。

哪怕是最低的男爵,都需要在國內有一定的影響力。

而巧得很的是,雁歸城,冇有這個影響力。

整個城隻供養得起十個具裝鐵騎的雁歸城在越國說不上話。

“那真是太好了,祝我們合作愉快。”

鄧儒冇有太大的意外之色。

畢竟他可是連家底兒都掏出來了,要是還拿不下這位小姐,那真就隻能說這小姐眼光兒真高。

他高攀不起。

二人在山寨中找了張桌子,那小姐將腰間的契拿出來,而後又將包裹中的印泥,印章,筆墨硯這些東西倒出來。

倒了點水,這位小姐開始磨墨。

她一邊磨一邊道:“兵契上的規則有些複雜,你失憶了,想來也是記不得,我給你講一下成為雁歸城義軍後的待遇,和要做的事情。”

“首先是賞賜,一把寶刀,一匹駿馬,還有一套甲。”

“關於待遇的話,這裡有兩個方案,一個是我們一次性給你五千兩白銀,從此不再付一分一毫的銀兩。”

“另一個是每月百兩白銀,直至契約解除,或者說因為其他原因,你戰死了,你如果有父母子嗣的話,你父母子嗣可以繼續領,但冇有的話,白銀便不再繼續發放。”

“待遇就是這些,這個一會看你選擇,我接下來說下成為義軍後你需要做的,你能做的,以及一些不能做的。”

“成為義軍後,你擁有剿匪的權力,這個你本來是冇有的,但是看你失憶了,我便當你是成為義軍後收編的這兩支土匪。”

“其次,義軍內士兵的武備,餉銀,糧草訓練,等等都由你自己負責,雁歸城不需要對這些負責。”

“除去這些之外,一旦越國有戰事發生,,國君,或者我們召你參戰,你必須參戰,並且要服從指揮,這是你作為義軍的義務。”

“義軍在戰爭斬殺敵軍一人,便可尋國君或者雁歸城領取賞銀一兩,賞賜根據敵軍地位有不同的變化。”

“除此之外,若無戰事發生,義軍去向,要做什麼,雁歸城不過問。”

“可以說,除去打仗時需要你們出力服從指揮外,你們義軍擁有充分的自主權。”

“但有一點,不可殺良冒功,不可劫掠百姓,不可做出對國君和雁歸城不利的事。”

說完這些,小姐也磨好了墨,她指著桌子上的契約繼續道:“兵契上要說的就是這些,你看能接受麼?接受的話,便簽字畫押。”

聽著她的描述,鄧儒又看了眼兵契上的字。

基本上要表達的和小姐說的是同一個意思。

不過小姐的話要更口語化一些。

老實說,這些條件,都符合他的心理預期。

至於說國君和雁歸城詔令必須參戰這種。

這是肯定的,作為雇傭兵,人家出錢你出命,這是亙古不變的道理。

不然人家雇傭你乾什麼?

難道你家雇傭兵裡麵都是一堆大美人讓人家養著養眼麼?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除了這個要求外,剿匪權,還有其他一切東西都由自己負責,這非常符合鄧儒的預期。

尤其是高度的自主權。

這是鄧儒非常需要的。

他可不想讓自己的兵天天待在校場裡跟雁歸城的軍爺們一起操練。

他的兵要去打仗才能夠變成精銳。